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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G SEP 2020年9月 亞博匯 49 焦點關注 The real game changer for junkets w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Gaming Credit Law in 2004, which for the first time provided a legal provision for concessionaires and junkets to provide credit to players. 真正改變博彩中介人遊戲規則的,是2004年實施的《娛樂場博彩或投注信 貸》法律(博彩信貸法),該法首次對博彩經營承批公司和博彩中介人如何 向玩家提供信貸業務作出規定。 你的現金籌碼中取出一些錢,然後把你最初贏的錢換成泥碼,之 後我可以從我的中介人首領獲取佣金』,以此類推。」 「這幾乎是像個傳銷結構,整個事件最後都落到各級代理商 身上。」 而有如此多代理商競爭的業務,於澳門本身而言就是一個更 大的問題,尤其是這種交易不可避免地加劇了兩個主要三合會之 間的競爭——由崩牙駒領導的14K和由賴東生領導的水房。緊張 的局勢日漸升級,及至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,競爭已經演變成全 面的地盤爭奪戰。 Murray解釋道:「到了這個時候,約有1萬名持槍人士在城裡 遊蕩,他們為了爭奪賭客而公開火拼,麻煩就是從那裡開始的。」 「最終,還是何鴻燊本人阻止了各交戰派系。他對他們說:『 聽著,放下槍械,停止鬥爭,我們為你們準備了在酒店做生意的機 會。由你們自行決定是否放棄這個機會。你們把玩家帶進來,我們 來處理牌照的問題。我們會提供荷官,提供公平的博彩,你們想請 多少貴賓玩家進來都可以。』」 然而,當回歸後新一屆澳門特區政府在2001年宣佈,計劃結 束澳娛的博彩壟斷地位,並通過一項國際招標提供多達三個賭牌 時,明顯地,博彩中介業務亟待某種形式的適當監管。 法律與秩序 被官方稱為推介幸運博彩者的博彩中介人,首次被正式納入 法律是澳門博彩法第16/2001號。該法規對這些推介者設具體經 營要求,包括稅務義務和中介人公司正式代表的特定義務。 該法規定,「在娛樂場推介幸運博彩者」是指「其工作係給予 博彩者各種便利,尤其是有關交通運輸、住宿、餐飲及消遣等,而 收取由一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(「承批公司」)支付之 佣金或其他報酬。」 由於預見來年博彩牌照承批公司在其物業內不可避免的設 置貴賓廳,第16/2001號法律規定,從事博彩中介人之活動須領取 准照且須受政府之監察,他們必須向其提供服務之每一承批公司 作登記,每一承批公司必須每年將預計在下一年內為其服務之博 彩中介人之附有身份資料之名單,送交博彩監察暨協調局以便由 政府核准。此外,最重要的是,博彩中介人及擁有有關公司5%或 5%以上公司資本之持有人,以及其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及主要僱 員,均應具備獲承認之適當資格。 為承批公司而言,他們的主要責任是監管博彩中介人的活 動,以確保其遵守法律法規。 承批公司還必須透過確定性就源扣繳之方式,收繳支付予博 彩中介人之佣金或其他報酬有關之稅項,而有關數額是按照源自 博彩者之毛收入計得。其中支付予博彩中介人之佣金或其他報酬 之稅率定為5%(其後一度改為3%,但自2007年後恢復至5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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